殉職張耀升許志傑裁定死於不幸
2016年牛頭角淘大工業村時昌迷你倉四級大火,導致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及消防隊目許志傑殉職。死因庭由2021年9月起展開研訊,經過65日後,今早裁定兩名殉職消防員均死於不幸。
死因裁判官黃偉權在宣讀裁決時強調,二人均是在入場救火期間英勇殉職。本案共傳召71名證人作供,包括45人消防員,另有八名專家證人,主要分析消防處採取的策略,以及涉事迷你倉的間隔部局,並不設陪審團,除了事主家屬有法律代表參與研訊,時昌迷你倉、淘大工業村業主恒隆地產及消防處被列為有適當利害關係者。
綜合多日的證供,在火警發生後,時任時昌區域經理黃家晉於大火首日最先發現火警,但因上司呂國榮及老闆時景恒就報警與否的指令有異,擾攘近半小時始由大廈保安報警。事發單位多達301間迷你倉,採用傳熱力強的金屬鐵板間開,內有「魚骨式掘頭巷」,部分走廊闊度不符合走火通道要求,間隔複雜如「迷宮」。而時昌並無針對處理火警的機制,員工入職時亦沒有接受使用滅火器材的訓練。另消防事後調查發現,有租客在迷你倉內擺放易燃物體,職員則指無權檢查,單位內的消防設備亦日久失修。
至消防在案後當日早上11時到場後,火勢已急劇蔓延,同日中午12時許升至三級火。隸屬坍塌搜救專隊的張耀升當天下午被調派至現場增援,但在晚上七時左右入場救火期間,於單位內的走廊與拍檔尹建偉失散。消防先後派出10支搜救隊才成功把張抬離火場,此時張已失聯近一小時,被救出時不省人事,送院後證實不治,終年30歲。事後消防處的調查報告揭露,張入場救火前無交出個人識別卡,以致未能啟動個人監測儀,而且他配備舊款的模擬制式對講機不設「緊急求救掣」,與其他煙帽隊所持的數碼式對講機不能互通。
到火警發生第入第三天,並已升為四級火已經兩日的6月23日,另一名死者、消防隊目許志傑與隊友等共四人在當晚6時42分入場爆倉滅火,期間發現許呼吸器剩餘的氣樽存量降至全隊最低。期間小隊隊長未能用對講機呼叫隊員但不果,無奈獨自撤出,之後三隊員由另一隊伍尋回,但最終只有二人成功逃出;失去意識的許則由五名消防員抬出,但數分鐘後失去呼吸脈博,送院搶救無效,終年37歲。
消防處在研訊中被指訓練多方面不足,包括在張耀升失蹤時,即使消防已立刻展開搜救行動,卻未有即時宣布啟動俗稱「MayDay」的搜救程序。張耀升隸屬的坍塌搜救隊專責爆破,一般較少接受救火訓練,事發前六年都無被調派入火場救火;處方事發至今將近六年,仍無就複雜間隔的火場提供相應訓練;負責許志傑的入口指揮官陳依力事發前不曾參與四級火警;時任助理處長李亮明加入消防逾30年均未親自啟動過「MayDay」等等。
案發於2016年6月21日,牛頭角道淘大工業村第一座三樓時昌迷你倉起火,30歲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及37歲消防隊目許志傑撲火期間昏迷,送院後相繼離世。兩人獲特區政府追授金英勇勳章,肯定他們捨己救人的英勇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