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基金案涉律師專業失當 律師會:嚴重可除牌
警方國安處早前以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拘捕黑暴基金「612人道支援基金」5名信託人,並指有大律師及律師涉專業失當,已向大律師公會及律師會投訴。律師會昨日證實收到投訴,會長陳澤銘表示該會已成立獨立3人小組展開調查,但由於未有裁決前被投訴人屬於無辜,故不便透露投訴個案數目、涉事的律師及涉案金額等案情,重申會視乎律師的違規行為決定罰則,嚴重者可被除牌。
警方早前交代案件調查進展時,曾指發現一些律師和大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時,涉嫌作出專業失當行為,已經就有關情況向律師會和大律師公會作出投訴。亦有報道指,投訴涉及有人協助處理反修例案件時,聲稱以「義務」形式協助被告,但實際上有收取「基金」支付的款項。
律師會昨日確認,近日收到與「612人道支援基金」案相關、涉及香港國安法和法律執業者專業行為失當的投訴,是首次收到來自警方國安處的投訴。
陳澤銘表示,已根據《香港事務律師專業操守指引》訂明的投訴及紀律機制展開調查,但由於調查屬於保密,不能披露任何詳情。他強調非常重視會員操守,不論是否涉及刑事案件,律師會將按既定程序,保持公正、中立及客觀認真處理。
律師會並指,收到投訴後會交由獨立小組調查,若性質嚴重,可轉交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委任並組成的獨立審裁處,決定有否違規。
陳澤銘指,香港的法律原則是無罪推定,律師會也並非進行刑事調查,一日未有裁決,每位律師都是無辜,可以繼續執業。被問到調查何時會有結果,他坦言現階段難以回應需要多少時間調查,只重申會給予被投訴人有答辯機會。
他表示,最輕的罰則是出信件,最嚴重可以除牌,「但那個並非香港律師會內的權力,行使權力的是獨立審裁處。」
律師會副會長湯文龍則指,無論投訴是否涉及任何案件,律師會有既定機制及程序處理投訴,期望在調查需保密的大前提下,盡量向市民解釋,增加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