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民安被加控欺詐罪 涉偕妻賣曲奇「籌款」訛稱資助示威者實落格

藝人阮民安涉嫌在社交媒體針對法官和警員煽仇,以及與前妻胞弟以「眾籌」為名私吞部分款項,今年2月被警方國安處拘捕。阮民安被控以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件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控方申請修訂煽動罪,並正式加控他一項欺詐罪。新增控罪指,阮民安連同妻子張倚雯以賣曲奇餅資助暴動案少女為名,實則詐騙。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應控方要求,將案件轉介到區域法院處理,並於6月7日再訊。被告繼續還押。

控方修訂控罪指,41歲被告阮民安,於2021年9月26日至2022年1月21日期間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Facebook及Instagram發表及或持續展示陳述,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訂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新增的控罪指,被告阮民安於2021年4月27日至2022年2月15日期間,在香港連同張倚雯藉作欺騙,即向其他人虛假地聲稱,一名識別為「A」(別名「A手足」或「A小妹妹」)的19歲少女被控暴動罪;A將由2021年11月15日起就暴動案受審兩星期,及售賣A製造或配製的曲奇所得收益將用來資助A,並意圖詐騙而誘使其他人付款至黃天昊在恒生銀行有限公司所持名下賬戶,導致阮民安及黃天昊獲得利益,或導致其他人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控方在加控的欺詐罪中指案涉阮妻張倚雯。據悉,張倚雯今年3月已離港,上月她在Instagram打卡顯示正身處在英國,並在社交平台撰文證實已帶着兩個孩子離港。

阮民安與前妻的弟弟黃天昊今年2月被警方國安處拘捕,涉嫌洗黑錢的黃天昊獲警方保釋候查,阮民安則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控方上月已在庭上透露有可能加控阮民安欺詐性質的控罪,而阮曾兩度申請保釋均被法庭拒絕。阮民安昨日沒有申請保釋,須繼續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