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張勇:立足全局構建制度 全面落實國安決定
為慶祝香港回歸祖國25周年,由特區政府律政司主辦的「《香港國安法》法律論壇——『興邦定國』」昨日在香港舉行,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王靈桂、中聯辦副主任羅永綱等參加並致辭。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張勇在論壇上以視像形式發表主題演講時表示,在香港構建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體系尚在起步階段,國安決定的不少內容還沒有形成制度性安排,香港國安法的許多條款還有待具體實施,社會上對國家安全形勢和在香港面臨的風險,也存在不少模糊認識。要做好共同推進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體系建設工作,要立足於國家安全的全局,通過特別行政區的立法、司法、執法等工作,確保其全面落地、有效實施,還要着力於培育維護國家安全的社會政治環境。
「《香港國安法》法律論壇—『興邦定國』」昨日在香港舉行,這是慶祝香港回歸祖國25周年的重點活動之一。林鄭月娥、王靈桂、羅永綱等參加並致辭。外交部駐港公署特派員劉光源、解放軍駐港部隊副政治委員王兆兵、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及香港特區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和律政司司長鄭若驊、香港特區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等出席。張勇、中央駐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署長鄭雁雄、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鄧中華分別通過視頻發表主題演講。
張勇在題為「全國人大《528決定》」的主題演講中,圍繞國安決定分享了三點體會。第一,國安決定是從國家層面構建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體系,是中央針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存在的制度缺失和國家安全面臨的現實的嚴峻形勢,而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從國家層面,對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體系作出的頂層設計。
第二,國安決定是全面系統的構建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體系。香港國安法的實施效果明顯,一舉扭轉了亂局。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作出的一項重大決定,國安決定結構完整,內涵豐富,既有原則要求,也有制度規定;既有中央責任,也有地方義務。
第三,全面落實國安決定,構建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體系。他指出,國安決定作出後,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據授權,制定了香港國安法並公布實施,中央有關部門和香港特區落實決定的要求,及時設立相關機構並履行職責。香港特區政府和司法機關查辦、檢控和審理了一批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社會各界也開展了形式多樣的,維護國家安全的宣教活動。
「但同時,我們也應當清醒地看到,在香港構建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體系尚在起步階段,國安決定的不少內容,還沒有形成制度性安排,香港國安法的許多條款還有待具體實施,社會上對國家安全形勢和在香港面臨的風險,也存在不少模糊認識。」他說。
張勇強調,要做好共同推進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體系建設的工作,首先要立足於國家安全的全局。維護國家安全是中央事權,在一個國家內,國家安全的標準是統一的,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必須服務於、服從於整體國家安全的需要和要求,這是由中央於地方的憲制關係所決定的,也是由國家安全的極端重要性和複雜性所決定的。
其次,要聚焦於國安決定和香港國安法的有效實施。香港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在理念上、範圍上和方式上,都要與時俱進,適應新時期維護國家安全的實際情況,全面熟知和深刻領會國安決定和香港國安法的要求和規定,通過特別行政區的立法、司法、執法等工作,確保其全面落地,有效實施。
最後,還要着力於培育維護國家安全的社會政治環境。張勇說,「徒法不足以自行」,維護國家安全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法律制度體系只是一個方面,要切實提升社會各界的國家安全意識,使維護國家安全的觀念深入人心,努力形成有利於法律實施的社會氛圍和政治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