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佬政棍許智峯藐視法庭罪成
身負7案19罪的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為逃避刑責,與外國政客勾結編造外訪謊言,最終棄保潛逃。高等法院昨日裁定許智峯4項藐視法庭罪罪成。法官陳慶偉在判詞中指出,許智峯是有預謀地欺騙法庭,與丹麥政客勾結合謀編造虛假的外訪行程及邀請函,製造外訪的煙幕,以欺騙警方和法庭發還其護照,目的就是逃避法庭審訊,而許智峯事後更公開表達對法庭公正性的鄙視,其欺騙和潛逃,損害了公眾對司法制度的信心。由於需時考慮判刑,陳官決定押後擇日裁決。
許智峯面對7案19罪,包括欺騙法庭後棄保潛逃,被控4項藐視法庭罪。法官陳慶偉昨日在判詞中批評,許智峯不但違反保釋條件,還向警方及法庭提供了虛假文件,許智峯在所有保釋文件上簽名後,完全清楚其承諾的內容及在法院規定的日期和時間自首的義務,毫無疑問是故意違反其承諾和義務。
他指出,許智峯缺席應訊無可避免地延誤及干擾法庭程序,故在毫無爭議情況下,他的行為已干預或妨礙正當司法,他欺騙法庭及潛逃的行為,也損害了公眾對香港司法系統的信心,故裁定他藐視法庭罪成。
判詞列舉了許智峯故意欺騙法院證據。判詞指,許智峯向警方提供由丹麥議會發出的邀請信,以及香港與丹麥哥本哈根的來回電子機票副本、外訪行程的副本,從而獲警方和法庭發還護照,並准於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離港,其家人亦於同月28日購買單程機票,於同年12月2日離港。
由許智峯離境後在Facebook發布的帖文顯示,他早有預謀編造是次外訪,更與丹麥政客Anders Storgaard勾結製造虛假文件,以協助其離境,而Storgaard事後在Facebook的帖文,亦證實了所謂的外訪只是一個煙幕。
判詞提到,根據Facebook帖文、新聞報道,加上被告及其家人離境,沒有在指定日子到法庭應訊,均可證明他有意逃避法律程序,以及故意誤導法庭撤銷其離境限制。
根據被告潛逃後在Facebook的帖文顯示,他獲警方告知被控藐視法庭罪後,仍持續展示對香港法律制度的不悅及不滿,進一步強化了他欺騙法院的事實。2021年10月23日,許智峯接獲律政司通知後,翌日即在Facebook表示「完全知悉」相關法庭程序,並公開宣示他對法庭的不屑。很明顯,他是故意缺席聆訊。
律政司一方在法庭裁決後表示,許智峯毫無悔意,行為是預謀,並使用假文件,涉及他的案件亦因此受影響,其潛逃的行為亦經廣泛報道,故法庭須發出清楚信息,表明不能容忍此等行為,相關刑罰則應以年計的監禁式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