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暴心虛避質問 爆眼女鬧劇收檔

在激進暴力虐港期間身處尖沙咀暴動現場、聲稱被警方布袋彈「射盲」的所謂「爆眼女」K小姐,被攬炒派拿來編造「警暴」謊言,煽仇掀暴。為延續謊言,K小姐百般阻撓警方查閱其醫療報告,又申請法援圖向警方索償所謂「人身傷害」,但「身有屎」的K小姐由於無法反駁警方當時抗擊暴徒的事實,反而自招暴動嫌疑,恐自破謊言而不敢回覆法援署的質問,於上月被中止援助。昨日追索期限已到,K小姐只能終結歷時3年的鬧劇和謊言。據了解,K小姐的醫療報告顯示她沒有致盲,也不能證明是布袋彈所傷。她在網上晒出其「出院紙」,只是用來掩飾謊言的遮羞布。警方目前仍將她視為暴動案調查對象,促其回港受查。

代號K小姐的「爆眼女」於2019年8月11日,在黑衣暴徒圍攻尖沙咀警署的暴動現場眼部受傷倒地。由於她自稱是「義務急救員」,攬炒派即將其打造成「警暴」受害人,在媒體上指控是警方發射布袋彈射爆其眼球,更誇大其傷勢,稱她會「永久失明」,製造「慘情」以煽動暴徒「復仇」,更推她上美國雜誌打「國際線」,抹黑香港警方依法止暴制亂,K小姐亦與攬炒派「大合唱」指控「警暴」

警方為查明真相,曾持法庭手令向醫管局索取K小姐的醫療報告,但「身有屎」的K小姐在2020年9月已秘密離港赴台,並遙控律師發聲明,以代號「K」入稟高院提司法覆核,阻止警方查閱其醫療報告。原訟庭裁定她敗訴,她其後上訴亦被駁回,並須向警方支付訟費。為了令謊言延續下法,K小姐最後申請法援,準備入稟區域法院向警方提人身傷害索償,聲稱想經法庭聆訊拿到她「被布袋彈射爆眼」的證據。

不過,K小姐昨日在連登討論區宣稱,7月12日正式收到法援署的中止援助通知書,稱事件「告一段落」,但就「發爛渣」爆粗稱有兩條公安條例令她不能通過法援,又誣陷政府「身有屎」阻止她打官司。

事實是,K小姐因自己「身有屎」才決定放棄。據悉,其法律團隊於今年3月和5月先後收到法律援助署回信,要求她重新考慮會否提控,並要求其律師就3點問題提交意見,包括預料警方聲稱使用此等武力為合理及可接受、單純的疏忽不足以構成惡意傷害,追究警員的行為責任需證明是惡意傷害。

根據 《公安條例》第46條和第53條 ,身為政府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其職責時,作出為公眾安全、防衛香港、強制執行紀律或在其他方面為公眾利益而作出合理的武力,即使所用的武力導致他人傷亡,或導致財產損失或損毀,在刑事或民事法律程序中均無須負上法律責任。K小姐無法反駁當時警方在抗擊圍攻警署的暴徒而展開的執法行動,因此也無法證明警方的行動是惡意,K小姐也需要證明自己對警方無惡意,但她又無法解釋何以身處暴動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