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儂隧道斬人案 官大篇幅斥示威暴力

中年男導遊因不滿暴亂破壞香港經濟令他失業,去年八月在將軍澳一條行人隧道內的所謂「連儂牆」前,揮刀斬傷一男兩女,早前承認三項蓄意傷人罪,辯方求情指香港去年經歷「歷史上無見過嘅動亂」,令被告壓力爆煲。區院法官郭偉健同情其遭遇,形容他是「不自願的被犧牲者」。

50歲被告洪震承認去年8月20日在將軍澳景林邨及頌明苑的行人隧道,非法及惡意傷害當時任職記者的黃靜美智子(26歲)、李玉鳳(35歲)及梁鎮杰(24歲)。辯方律師昨求情指洪震深感懊悔,向三名事主及廣大市民致歉,並強調本案發生於前所未見的動亂,令洪震當時收入中斷, 「如果唔係香港有個咁特別嘅動亂,呢個不幸嘅事件絕對唔會發生」。

法官郭偉健昨處理判刑時表示,相信被告在案發前兩個月已對案發現場的文宣反感,為此感到抑鬱及憤怒,當天帶刀仿效他人試圖剷去文宣,而非蓄意攜刀到現場傷人。

郭官表示,香港本是安全城市,但自去年六月起卻出現變化,示威活動導致香港變得不安全和百業蕭條。郭官又提及,街道長期被堵塞、港鐵被破壞、示威者毆打政見不同的人,他們身穿黑衣、佩戴「豬嘴」,儼如一支軍隊,更帶備雨傘,只為了掩蓋他人犯罪,例如示威者曾強迫拍攝示威情況的人交出手機等,郭官直斥行為屬「文革式」極端手法,而這些醜惡行為卻出自於自稱追求民主的人,實為諷刺。郭官直斥示威者對平民百姓缺乏同理心,行為是「不折不扣的恐怖活動」,反問示威者追求的是利益抑或是百姓安居樂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