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暴動案首名21歲男救生員認罪

大批反修例示威者於去年6月12日在金鐘政府總部及立法會外聚集,以阻止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逃犯條例》修訂,示威其後爆發警民衝突。一名21歲男救生員被指有份參與其中,被控暴動及兩項抗拒警務人員罪,他今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暴動罪,為反修例風波中首位承認暴動的示威者。

男被告冼嘉豪被控於去年6月12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公眾入口外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此外,他亦被控於同日同地,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即警長34730及警員20338。

案情指被告承認當日向警方防線投擲頭盔、雪糕筒和雨傘等雜物。他當時身處示威者前線,與警方抗衡。最後被警方制服,以非法集結罪拘捕,他在警誡下承認參與非法集結。事件中有8名警員受傷,但控方承認沒有證據證實所有傷勢均是被告的行為所導致。

被告進入犯人欄前透露,考慮證據後決定認罪,預計刑期約4年,更一度度聲稱「香港人要掙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