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結案+刑恐案 黎智英准保釋禁離港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工黨副主席李卓人及民主黨前主席楊森,涉嫌去年8月31日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並於今年2月被警方上門拘捕後,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3人暫時毋須答辯,獲准保釋。由於3人另涉干犯去年其他3 宗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案,裁判官羅德泉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到本月18日再訊,以便控方當日一併處理。另黎智英被控2017年涉嫌刑事恐嚇一間報社的記者,黎昨日否認指控,獲准保釋至今年8月19日開審,其間不得離港。

3名被告依次為黎智英(72 歲)、楊森(72歲)和李卓人(63歲),分別報稱壹傳媒創辦人、香港大學社會行政學系助理教授,及香港職工會聯盟秘書長,3 人被控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控罪指,3人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無合法權限或無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明知而參與一個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3條規定下進行的公眾遊行,而該公眾遊行屬未經批准集結。

黎智英同時面對另一項刑事恐嚇罪,控罪指他2017年6月初晚上在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內近音樂亭,威脅事主X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他受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