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柱銘知驚 忽然擁抱23條

全國人大就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立法,按基本法18條的規定納入附件三在香港實施,泛民反對,部分人認為應該按基本法23條,由本港自行立法,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在無綫新聞節目《講清講楚》說,只要不違反人權,他支持23條立法。

被問及泛民一直視23條是「惡法」,反對23條立法,但現在又「擁抱23條」,這樣是否自相矛盾,李柱銘卻回應指:「特區政府應該背負這個責任,以及建制派,因為他們是多數黨,現在將責任推向在野黨,真的笑死人。」

對於立法細節,他認為口頭喊「港獨」不應入罪,煽動他人則須負刑責。他又重申反對暴力,不支持年輕人搞「港獨」,因為不會成功。被問到建制派經常批評泛民,說是你們煽動他們,會否回想你反對「港獨」這聲音不夠大時,李柱銘稱:「年輕人根本不聽我們『和理非』,他們認為我們做不到事。我們站在道德高地,這樣爭取下去才有意義。爭取民主,你看全世界不是立即刻就有,不是我今次參加了、付出我生命危險,不理如何就應該有,是要一個長的以及不要用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