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國安法勢被DQ參選資格?

港版國安法出台後,部分泛民人士叫囂反對,其中不乏有意參加九月立法會選舉者。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接受《大公報》訪問時表示,參選人是否符合真誠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法定要求,選舉主任會依法根據其客觀言行判斷。

擁護基本法方面,曾國衞指出,基本法是香港特區的憲制性文件,全國人大按基本法授權香港特區享有高度自治,而全國人大決定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亦合憲合法,若有人完全不同意或反對全國人大作出的決定,其是否真誠擁護基本法要打一個問號。

效忠香港特區方面,曾國衞強調,參選人要效忠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是包括香港居民在內所有中國人的責任,若參選人從根本上、原則上完全否定及反對維護國家安全的立法,會令人質疑其究竟是否符合參選資格。

對於部分有意參選者鼓吹否決財政預算案、癱瘓立法會,曾國衞指出,在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原則下,議員的職能是要為香港好,若存心癱瘓立法會甚至整個特區的運作, 「怎講得通符合參選資格呢?這很前後矛盾。」他呼籲,若參選人不想被DQ(裁定不符參選資格),就不要口是心非、虛言承諾,要做到真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