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罪推定等普通法原則將適用於處理國安案件 江樂士:這足以令人安心

前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接受新華社訪問時認為,根據港區國安法草案說明,香港獨立的司法制度不會受到影響。草案說明中提及,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的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體現了對基本法的充分尊重。「雖然尚未看到草案的全部細節,但包括無罪推定、人權保障和公平審判等普通法原則將適用於處理國家安全犯罪案件,這足以令人安心。」

作為資深法律界人士,江樂士認為涉港國安立法的迫切性和必要性毋庸置疑。他表示,去年6月以來,黑暴在香港愈演愈烈,「港獨」組織、激進本土分離勢力勾連外部勢力進行攬炒,企圖摧毀香港、遏制中國發展,令中國的國家安全受到嚴重威脅。然而,回歸近23年來,香港仍未能按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他說:「面對暴恐活動有可能捲土重來,涉港國安立法已成為十分迫切的需要。」

對於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江樂士認為,罪行的範圍還應包括「要求外部勢力損害香港官員、機構和整個香港利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