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昨起一連三日舉行會議,議程包括審議港版國安法,據了解,會上曾審議具體條文,有關條文會在周二上午表決後才公布。人大委員長栗戰書及副委員長王晨都有參與會議,人大常委譚耀宗在會上發言,另有十名港區人大列席,包括葉國謙、吳秋北、陳曼琪、馬逢國、廖長江、蔡毅、王庭聰、顏寶鈴、李君豪和馬豪輝。其中葉國謙引述沈春耀作出報告時指,這段時間已從不同渠道了解社會各界對草案的意見,又表示會就草案內容作部分修改,但這並非大幅度改動。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早前曾透露港版國安法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年,有意見認為刑罰過輕,葉國謙表示,不少西方國家在國家安全上有非常重的罰則,包括可判處死刑。因此他相信,港版國安法下,若嚴重違反法例針對的四大罪行,最高刑罰有可能去到終身監禁。
葉國謙又明確指出,法例不存在追溯期,但會有清晰阻嚇力,讓人知道過往所做的事不等於沒有後果。他解釋,若有人在國安立法以後繼續犯罪,在執法時將以過往行為紀錄作為檢控上的參考及根據,當中會增加檢控成功的機會及影響是否加重刑罰。他又說,法例列明在三個特定情況下,中央保留管轄權,但不願透露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