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獨人」涉國安罪 警方:依法檢取DNA 正言焦點 2020-7-5 10:30 香港國安法在6月30日晚生效,警方在7月1日對港島區非法集結採取行動時,拘捕10名涉違反香港國安法的男女,並向被捕者檢取DNA樣本,協助疑犯的律師質疑此舉超出調查需要。警方回應指,警方以香港國安法第20及21條拘捕了10人,即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由於相關罪名最高刑罰為10年有期徒刑,根據警隊條例的相關條例,警方有權檢取DNA樣本。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日在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只要警方認為有助查案,根據警隊條例就可以檢取DNA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