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男子去年屯門燒國旗 律政司申刑期覆核改囚五周

一名男子去年九月遊行期間,焚燒屯門大會堂外的國旗,被判罰240小時社會服務令。案情指被告去年九月二十一日參與光復屯門公園遊行期間,連同兩名不知名人士,在屯門大會堂平台旗桿附近,撕毀並以紙巾等物品點燃已被扯下的國旗,踐踏後離開。

他早前承認一項侮辱國旗罪,裁判官考慮他坦白認罪,接納感化官建議,判罰240小時社會服務令。事後,律政司申刑期覆核,被告由原來判罰240小時社會服務令改為判囚五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