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淑莊涉犯聚案 一控方證人拒出庭裁判官發拘捕令

前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與香港中小企食店聯盟召集人林瑞華,涉嫌於去年4月在旺角一間酒吧參與超過10人的聚會,兩人及酒吧負責人陳偉才違反限聚令及禁酒吧令共4項傳票控罪,3人否認控罪,案件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裁判官鄭念慈昨日應控方要求向一名拒絕出庭作供證人發拘捕令。

3名被告中,49歲陳淑莊及36歲林瑞華各被票控一項「參與受禁群組聚集」罪。控罪指,兩人於2020年4月2日與4月3日間,在大南街27號至31號地下1號及2號舖「HANDS」酒吧參與受禁群組聚集。

32歲酒吧「HANDS」負責人陳偉才被票控一項「營運受禁群組聚集進行的地方」罪,以及一項「作為餐飲業務負責人在指明期間內未有遵從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指示」罪。控罪指,他於同日同地,營運有受禁群組聚集進行的「HANDS」酒吧,並明知而容許該聚集進行,以及作為餐飲業務負責人,容許某人在進入酒吧前未有量度體溫及多於4人同坐一枱。

控方昨日在開庭時表示,將傳召一名警員及兩名街外證人作供,預計審期可大為縮短,並交代原還需傳召另外兩名街外證人,但一人未能成功派票,另一名男子吳楚勤(譯音)在派票後拒絕簽收及表明不願出庭。

控方表示,會依賴吳楚勤的證供作證據,如果控方舉證完畢他仍未到庭,就會對陳偉才容許某人進入酒吧前未有量度體溫及多於4人同坐一枱的傳票控罪將不提證供。裁判官鄭念慈經考慮後,應控方要求向吳楚勤發拘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