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批評《華爾街日報》是妄評黎智英案受壓裁決 鄭若驊:法官跟足程序
上周五泛民「818」非法集結案判刑後,《華爾街日報》編輯委員會撰文評論指9名泛民人士包括李柱銘及黎智英因公開挑戰中央政府而被法庭判囚8至18個月。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發信回應編輯指案中法官做法完全依照應有程序,有關評論忽略了本港司法程序而顯得貧乏不足,又批評言論影射法庭受壓下作出裁決,有識之士均無法得出相同結論。
鄭若驊信中指市民的權利和自由受《基本法》保障,亦獲香港政府尊重,但並非絕對及毫無制約,2005時終審法院已裁定《公安條例》合憲,警方做法亦採取了必要措施平衡公眾秩序及個人言論集會自由。香港司法獨立建基於穩健基礎,包括法官終身制、判決無法律後果及不設旋轉門制度,法官任命依據其專業決定,不設政治審查。
鄭若驊續指「818」案中法官做法完全依照應有程序,於庭上公開解釋了裁決理由及判刑原則,任何評論如忽略了本港司法程序均顯得貧乏不足。言論影射法庭受壓下作出裁決以左右大眾,有識之士均無法得出如此貧乏結論,與負責任的傳媒工作絕不相稱,亦公然不尊重法治。鄭若驊重申無論其個人政經地位如何,無人可凌駕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