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撞法庭保安囚一個月 「王婆婆」挑釁法官揚言想終身監禁
經常聲援暴力示威和「港獨」的示威常客「王婆婆」王鳳瑤,前年1月底於高等法院大樓大堂接受安檢時拒不合作,更用肩膊撞擊一名女保安員的胸口,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普通襲擊罪成,判囚一個月。裁判官王證瑜判刑時指,事件發生在法院內,被告當日行為具暴力意圖,法庭有需要保護在法院工作的人,故判監無可避免。惟被告毫無悔意,在「求情」時更挑釁道:「希望你(裁判官)判到最盡,最好係終身監禁。」
現年65歲的被告王鳳瑤,被控於2019年1月22日在高等法院大樓地下大堂襲擊女保安員胡婉鴻。她否認普通襲擊罪,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
控方案情指,被告當日在高等法院大吵大鬧,又坐在門口對法庭使用者造成滋擾。事主遂與同事勸被告離開或移到附近的示威區,不過,被告未有理會,並欲經過安檢閘口進入,惟兩次經過金屬探測器均「響機」。事主見被告欲再返回安檢通道時攔截她,卻遭被告用肩膊撞向心口,以致一度向後跌。
王官昨日裁決時指,被告當日的行為具暴力意圖,且未有證據顯示被告行為是出於自衛,而聆訊期間被告一直保持緘默,故被視為不認罪,並認為第一證人、即事主,以及第二證人的證供「合情合理,互相支持」,遂裁定被告罪成。
被告昨日「求情」時竟稱:「不求情,但求加刑。」又聲稱自己是被人「誣陷」,更向王官稱:「希望你判到最盡,最好係終身監禁。」王官反諷道:「你呢單案件無得判終身監禁。」
王官判刑時表示,本案案情嚴重,法庭須保護在法院工作的人士,包括在前線執行職務的保安員,以判囚一個月為量刑起點,沒有減刑因素,最終判處被告即時入獄一個月,被告聞判後死不悔改,仍大喊「港獨」口號。
人稱「王婆」的王鳳瑤,是「港獨」分子梁天琦的「鐵粉」。翻查資料,梁天琦於2018年被控暴動罪受審時,她就經常到法院旁聽,更曾因在法庭內戴上寫有「港獨」標語的頸巾,觸犯「藐視法庭」罪被罰款1,000元。在反修例風波期間,她經常在街頭及法院外高舉英國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