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導致流會罰日薪 修改議規大比數通過
為根本性解決過往有政客長期利用議事規則鑽空子阻撓會議的歪風,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早前提出議員若無合理原因缺席會議導致流會將會被罰一日薪酬,而議員在議會內展示的物品亦須與會議內容相關等,有關修訂的決議案於昨日獲立法會以39票大比數通過。
是次修例訂明事務委員會人數上限為20人,其他委員會人數則為15人。民建聯議員李慧琼表示,修訂限制了委員會的人數,可以改正當以往有選舉正、副主席時,不同陣營議員報名及後又退出委員會的情況,加上委員會倘人數眾多,令議員排隊發言只能發言一次,大大削弱議員功能和效率。
工聯會議員郭偉强直言,修改議事規則是因為需要緊隨國家居安思危的精神。他解釋,水能載舟亦能覆舟,過去有立心不良的攬炒派,利用議事規則武器化對付議會,現在必須正本清源,根治有關問題,並相信有關的修訂可保證議會暢順運作,符合公眾期望,將議會由死胡同內帶出來,更有助爭取市民的認同。
經民聯議員盧偉國表示,修訂有效堵塞濫用議事程序的漏洞,委員會訂明人數上限亦可讓議員有效分工。
自由黨議員張宇人表示,修訂或會令議會運作更暢順。
金融界立法會議員陳振英形容,是次修訂很有歷史意義,並支持全部修訂內容。他認為,懲罰無故缺席的議員等規定是有需要的,因為出席會議是議員的基本責任,相信不會有人反對。
議案最終在功能團體議員23票贊成,地方選區議員16票贊成,1票反對下獲得通過,該反對票由熱血公民議員鄭松泰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