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案七「白衣」判囚 家屬痛哭訴冤:想不到會飛來橫禍
有被告家屬及元朗居民不滿判決並召開記者會,聲淚俱下形容是「冤案」,「簡直冤到不得之了」,並一度「揼枱」以示憤怒。有元朗居民李璧而強調,元朗居民並非「黑社會」,當日事件的「罪魁禍首」應是林卓廷。
記者會昨日於佐敦「華記正能量網紅基地」舉行,出席人士包括被判刑最重的鄧懷琛的太太及其女性友人、元朗居民李璧而、「華記正能量」、政治評論員呂志華。眾人於門外掛上寫有紅色字體的「被逼守護家園被重判?天理何在,沉冤戴雪」的橫額,並於室內掛「天地有正氣」標語。
被判區域法院最高刑期上限七年的鄧懷琛妻子在記者會上數度表現激動,掩面痛哭指自己與丈夫只是小市民及小商人,當日他們在經營燒烤場,聞地鐵站有人掉東西,丈夫於是上車站大堂看一看食客是否安全離開而已,想不到會飛來橫禍。她表示自己希望就判刑上訴,但因資金不足不能成事,現時因案件變得一無所有,不能再經營生意。
李璧而強調,元朗居民並非「黑社會」,當日事件的罪魁禍首應是林卓廷,認為眾被告只是被逼「守護家園」,「入嚟嗰班就黑社會喇,由頭黑到落腳」,形容被判刑「簡直冤到不得之了啦」。她又反問記者在前年連串示威活動中是否曾感到害怕,「你唔好話你哋無驚過啊,我就驚到甩肺喇」,李促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給予交代。「華記」一度「揼枱」高聲直斥,同類案件襲警及暴動會判囚三年多,惟本案最高刑期卻高達七年,認為「香港法治已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