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129公僕拒簽聲明 約70人已離職
特區政府於年初要求公務員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昨日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僅129名公務員拒絕簽署,其中約70人已離職或完成有關程序。政府非公務員僱員簽署聲明的期限已過,拒絕宣誓者同樣須按機制離職。
被問到公務員宣誓及簽署聲明的進度時,聶德權表示,目前17萬公務員已完成宣誓及簽署聲明,僅129人拒絕簽署,其中約70人已離職或完成有關程序,「我們按公務人員(管理)命令,或者如果是試用期,有關規例會安排他們離職。有關工作現在仍在進行,現在有超過60人至70人已離開了公務員隊伍或完成了有關程序,我們會繼續處理。」
政府以非公務員條款聘用者亦已過了提交聲明的限期,部門正在處理有關資料,各部門稍後會到立法會交代情況。聶德權指出,倘有已經宣誓及簽署聲明的公務員日後有不當或違規行為,公務員事務局會按機制調查,即先由所屬部門檢視,再交由公務員事務局處理。一旦確立有關人等確實有不當行為、違反規例,政府會予以懲處。
被問到會否將簽署聲明要求擴大至服務提供者,聶德權表示,特區政府只購買有關服務,嚴格上有關公司員工不屬政府僱員,但有關公司提供服務時需要保障各方面運作安全或保密等原則,特區政府會予以審視以減低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