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非法招致選舉開支 戴耀廷等三人被廉署落案起訴

涉嫌多次操弄選舉的非法「佔中」搞手戴耀廷終因2016年「雷動計劃」再面臨審訊。廉政公署昨日落案起訴戴耀廷、「泛民」團體「良心理政」召集人葉劍青,以及曾在「佔中」時期擔任義工的石守正,指控三人在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在兩份報章刊登六個廣告,非法招致選舉開支逾25.3萬元,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3(1)條。案件星期五將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佔中」搞手、前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於2016年立法會選舉前已鼓吹所謂「雷動計劃」,推動「泛民」內部協調及選民「策略性投票」,企圖藉此令「泛民」取得過半數議席。

廉署昨日表示,早前接獲投訴,指有人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而展開調查。戴耀廷、葉劍青及石守正被控四項在選舉中作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罪名。案件將於星期五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罪指,三人並非候選人或任何候選人的選舉開支代理人,但他們藉着2016年9月4日舉行的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透過雞蛋同盟有限公司(雞蛋同盟)招致選舉開支共逾25.3萬元,以用於在《明報》及《蘋果日報》刊登六個廣告。

廉署指出,戴耀廷在該選舉前曾分別透過電台節目、記者會及社交媒體,向選民介紹一項投票計劃,目標是透過招募選民根據該計劃提供的建議投票予某些候選人,以達至(目標)過半數當選議員均來自某特定群組。宣傳該計劃及其目標的廣告,分別在2016年8月9日、9月2日及4日刊登於《明報》及《蘋果日報》。

廉署調查發現,雞蛋同盟就該三個刊登於《明報》的廣告支付了13.354萬元,並就另外三個刊登於《蘋果日報》的廣告支付了12萬元。葉劍青及石守正同為雞蛋同盟董事及該公司銀行賬戶的授權簽署人。選舉事務處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資料顯示,戴耀廷等人當時以「公民聯合行動成員組織」的名義,在《明報》刊登廣告。當時在《明報》8月9日的半頁廣告,標題是「對抗政治操控,參與策略投票」,同時印有「雷動計劃」的Telegram二維碼、參與民調方式和捐款資訊等。9月2日則是全版廣告,內容是「呼籲」選民參考港大民調,商討投票策略,在選舉當日「集中挽救最後一席邊緣名單」。至於9月4日亦是全版廣告,同時印有合併民調資料,呼籲選民「叫埋家人朋友,集中選票拯救非建制派邊緣名單」。

戴耀廷現時身負多項控罪。他因發動非法「佔中」,干犯串謀作出公眾妨擾和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於2019年4月被判入獄16個月。戴耀廷提出上訴,於同年8月獲准保釋。戴耀廷出獄後死心不息,居然提出「攬炒十步曲」,圖令「泛民」取得立法會過半數議席,繼而否決所有政府議案,迫令政府回應所謂「五大訴求」。今年1月,戴耀廷等50多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其中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該案押後至9月23日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