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警廚師囚22月!寄信恐嚇放炸彈 稱全港警察將「玩完」
一名仇警男廚師去年4月向時任警務處處長的鄧炳強寄出匿名信,威嚇已在全港各區放置38枚土製炸彈,若警方未能在指定時間找到炸彈,他就會「撳掣」,全港警察將「玩完」。他於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炸彈嚇詐行為」罪,辯方求情稱被告只因喝醉酒而「惡作劇」。法官李慶年反駁指,以「惡作劇」來形容被告作為是淡化了其行為的嚴重性,特別是被告是有預謀的針對警方作案,企圖令警員在執行職務時受壓,行為非常危險和嚴重,一旦輕判易造成模仿效應,故須判阻嚇性刑罰,最後判被告入獄22個月。
51歲被告王紹明,承認於2020年4月21日將其明知或相信是虛假的消息向警方傳達,意圖誘使警方相信香港有38枚炸彈。辯方律師求情稱,被告年幼時曾因發燒而影響智力及控制能力,犯案只是為「發洩情緒」,又稱被告思想簡單,希望法庭考慮被告的行為並未對公眾秩序造成實際影響。
法官李慶年指出,被告是心智成熟的成年人,而其行為十分危險,不同意辯方求情指被告因喝醉酒犯案,也不應以「惡作劇」淡化案件嚴重性。若法庭輕判容易造成模仿效應,例如出現虛報飛機上有炸彈等情況,故判刑必須具阻嚇性,在考慮所有因素後,終判被告囚22個月。
案情指,去年4月21日,被告在長沙灣蘇屋郵政局將其明知內容為威脅殺死,或謀殺警務人員及公眾的信件或文字,即一封聲稱在香港各處已放置多枚土製炸彈的信件,惡意送出、傳遞或送出,以直接或間接導致他人收到上述文件。
警方在4月23日接獲寄給時任警務處處長鄧炳強的信件,並由一名總督察打開信封,發現裏面只有一張紙,內容提及在港九新界放置了38枚土製炸彈,並有遙控器在手,「搵唔到嘅話,遙控器在我手一㩒掣就你哋班黑警就玩×完」等字句。
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發現,涉案男子戴膠手套購買郵票及信封,遂根據郵資標籤二維碼載有的購買詳情,查到被告身份及將他拘捕。
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撰寫及寄出信件,又指案發前從新聞得知,有示威者放置炸彈及警方曾接獲白色粉末。他在飲了一罐啤酒後,因酒醉又加上對近日社會事件感到不滿,於是想「警告」警員,遂在女兒的練習簿撕下一張紙撰寫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