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圍宿舍鐳射筆照警 裁判官錢禮終於判坐牢五個月
近百黑衣人前年8月包圍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焚燒冥鏹及用鐳射筆照射警員。警方其後拘捕多人,其中一名任職後台工作的男子被搜出兩支鐳射筆,並於今年7月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參與非法集結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主任裁判官錢禮昨日判刑指,考慮被告一早認罪及有悔意,判囚5個月。另同案兩名是學生的被告因否認非法集結罪,排期於10月13日開審。
是案有三名被告,其中鍾濠全(27歲)承認於2019年8月9日在黃大仙東頭村道及沙田坳道交界,與陳銘浚、禤蔚彥及其他不知名者參與非法集結,以及管有兩支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另兩名否認非法集結罪的被告為梁文傑(21歲)及洪英展(22歲),均報稱為學生。
案情指,事發時正值盂蘭節前後,有人發起於案發當晚圍堵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案發當晚,近百人在東頭村道及沙田坳道交界一帶聚集,撒及火燒衣紙,另有人用鐳射筆照射在場執勤的警員。警員多次警告在場者散開,其後於凌晨時分拘捕3名被告,並在首被告褲袋中搜出兩支鐳射筆。
近年判刑屢受社會質疑的主任裁判官錢禮昨日判刑時指,2019年時局「非比尋常」,公眾秩序持續受阻,暴力不斷升溫,堵路、襲警,包括向警方照射鐳射筆,甚至升級至投擲汽油彈等時有發生。
本案案發前,網上有人召集群眾到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外集結,而當晚8時15分左右,宿舍外有近百人聚集,但有關集會沒有獲發警方的不反對通知書,警方其後亦多次宣布有關人等或涉非法集結。
錢官續說,本案僅是在被告鍾濠全的褲袋中搜出兩支鐳射筆,當時並無開啟,沒證據顯示他當日曾經使用,亦無證據顯示他有作出挑釁性行為。考慮被告屬初犯、一早認罪及有悔意,兩罪均以6個月作量刑起點,認罪扣減三分之一刑期,其中3個月刑期同期執行,共囚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