悼襲警兇徒事件 港大四學生被捕涉宣揚恐怖活動罪
香港大學學生會4名學生今早被警方國安處拘捕,指他們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7條「宣揚恐怖活動罪」。政務司司長李家超回應事件時表示,就政府角度,不希望看到任何人違法,但若有個人或組織違反香港法律,都必須依法處置。
李家超表示,香港是守法社會,講求法治的重要性,任何人都必須為個人行為負責,做事前亦須從守法角度三思。被問到何為「恐怖主義及行為」,他僅表示政策已非常清晰,又指每個人都願意守法,社會才能穩定,並各安其職。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今早向傳媒談及事件時表示,今早警國安處在多區進行拘捕行動,行動中,拘捕4名港大學生,包括香港大學學生會幹事、評議會會員,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第27條「宣揚恐怖活動罪」。李桂華說,案件涉及港大學生會評議會上月7日曾經通過動議,「深切哀悼」和「感激」自殺身亡的襲警案疑犯,又指4名被捕人士均有與會,並有發言及擔任職務,警方將要求曾參與當日評議會會議人士協助調查,至於是否須要搜屋等,有待警方調查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