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生涉宣揚恐怖主義 李家超:任何人都要為自己行為負責
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7月7日通過所謂動議,「哀悼」和「感激」銅鑼灣刺警案的「孤狼」兇徒梁健輝,甚至聲稱梁健輝是「為港犧牲」,引發全城憤怒及聲討,警方國安處於昨日首次引用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七條「宣揚恐怖主義罪」,拘捕「動議」主犯。政務司司長李家超昨日出席立法會會議後會見傳媒,回應了警方昨日的行動。他表示,若有任何人或組織違反了香港法律,包括香港國安法,執法部門必須要依法處置,而每個人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李家超坦言,政府不希望看到任何人犯法,希望大家共建一個守法的城市,「但我們亦要十分清晰地把守法的重要性告訴所有人,所以若任何人或組織違反了香港法律,包括香港國安法,執法部門必須要依法處置……每個人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我希望大家以後在自己打算做任何事之時,都從守法的角度去三思。」